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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与细则

发布时间: 2021-10-23 15:57:35来源: 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查看次数:)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档案关系未在校者不能参与评审。

(4)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5)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6)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7)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8)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细则

本次评审采用学业综合成绩制,学业综合成绩=研究生百分制初试成绩*40%+研究生百分制复试成绩*40%+专业潜力分*40%

专业潜力评分办法:

研究生专业潜力加分明细

类别 上限分值(分) 级别 奖项等级 分值(分)
论文 20分 核心期刊 10
一般期刊 3
作品获奖 30分 国家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6
优秀奖 15
入选 12
省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9
三等奖 8
优秀奖 7
入选 6
市级 一等奖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优秀奖 4
入选 3
校级 任何名次 2
优秀奖 1

注:

团队合作完成的作品第一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90%计算、第二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80%计算、第三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70%计算、第四作者按对应奖项分值60%计算、第五作者及以后按对应奖项分值50%计算。

科研成果时效认定为

2015级:本科入学至2015年8月31日

2014级:本科入学至2014年8月31日

获奖名次按学业综合成绩排名获得。

三、评审对象: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四、获奖名额:

2015级:共分为三个获奖等次

一等奖 7 名(奖金8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

二等奖 27 名(奖金5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在10%-50%);

三等奖 20 名(奖金1000元/人), (综合成绩排名在50%-80%);

2014级:(去年没评,今年补评)

一等奖 8 名(奖金8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

二等奖 32 名(奖金5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在10%-50%);

三等奖 24 名(奖金1000元/人),(综合成绩排名在50%-80%);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附件1《研究生新生学业专业潜力个人明细》、提供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论文)的照片,照片以姓名+作品名称或论文名称命名。将上述材料放到年纪+姓名+新生学业奖学金命名的文件夹,于12日中午12点前发送给班长。

(2)班长填写附件2,将附件2和本班申请人的所有材料于13日14:00到学工办(716)提交到研究生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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