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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教务处办事指南(学生用)(2011年9月)

发布时间: 2012-10-30 15:14:12来源: 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查看次数:)

一、办理注册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4-6周

(二)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办(文逸楼703)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94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开学后按规定缴费;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已缴费学生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集中注册;

3、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注册者,由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和相关证明手续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补注册。

(六)备注:无故逾期二周不办理注册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二、补办学生证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4、8、12、16周

(二)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办(文逸楼703)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984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填写补办学生证审批表,提供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缴纳工本费;

2、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查;

3、学院教务办以学院为单位把补办学生证的相关材料送到学籍管理科;

4、学籍管理科制作并发放学生证;

5、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学生证。

(六)备注: 补办学生证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办理休学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休学审批表;

2、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4、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5、学籍管理科填发休学通知书。

(六)备注

1、除疾病未愈外,其它原因概不能连续休学两年;

2、女生因怀孕休学,须经学院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四、办理复学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复学审批表;

2、因病休学者复学须经校医务室审核签字;

3、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5、学籍管理科填发复学通知书。

(六)备注:办理复学需提交休学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自动)退学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 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退学审批表;

2、学生家长签字;

3、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

4、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5、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6、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7、学籍管理科填发退学通知书。

(六)备注:退学处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六、办理转专业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申请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转入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4、教务处办公会议集中审核,负责人签字;

5、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6、学籍管理科填发转专业通知书。

(六)备注:如无专业方面的特长,申请人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新生的平均分。

七、办理重新编班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2周、第19-20周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教务员填写重新编班审批表;

2、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4、学籍管理科书面通知学院。

(六)备注:重新编班包括调整专业方向、所在年级等情况

八、办理在读证明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办

(三)经办人(四)联系电话:39366984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所在学院教务办出具在读证明;

3、学院审核盖公章;

4、学生本人携带在读证明到教务处办公室审核盖公章。

(六)备注:学生办理在读证明应出示有效学生证

九、办理学籍信息变更

(一)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4周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广州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批表;

2、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学生本人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学籍管理科;

4、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5、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6、省教育厅核准;

7、学籍管理科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备注:若高考招生数据有误,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更正。

十、办理试卷复查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教务科(文清404)

(三)经办人: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填写广州大学学生试卷复查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学生本人将成绩查询申请表送到教务科;

4、开课学院组织试卷复查,填写复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送回教务科;

5、教务科经办人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反馈试卷复查结果;

6、学院教务办给学生反馈意见和进行必要的后续处理。

(六)备注:试卷复查申请只能在成绩公布后100天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办理成绩变更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教务科(文清404)

(三)经办人:郭婷婷

(四)联系电话:39366138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填写成绩变更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3、学生本人(批量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教务科;

4、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5、教务科经办人将变更结果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6、有关材料送学院教务办存档。

(六)备注

1、成绩变更包括《大学英语》不及格成绩冲抵、交换生学分互认、体育比赛加分等项目;

2、成绩变更申请必须在相关项目成绩公布后100天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二、办理学业成绩单(在校生)

(一)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办(文逸楼703)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984

(五)办事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教务办从学校成绩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生学业成绩单,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教务办必要时可同意学生制作个性化的学业成绩单,并负责审核签字;

4、学生本人携带学业成绩单到教务处办公室盖公章。

(六)备注:每学年可免费为在校学生出具5份学业成绩单,超过部分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
十三、办理学业成绩单(往届生)

(一)办理时间:每周星期四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5)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学校档案馆复印高考录取名册、学籍登记表、学生学业成绩单;

2、经学籍管理科经办人同意,申请人可制作个性化的学业成绩单;

3、学籍管理科经办人审核签字;

4、申请人携带学业成绩单到教务处办公室盖公章。

(六)备注:往届生申请办理学业成绩单,应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缴费。

十四、办理结业证换毕业证

(一)办理时间:每年3月、9月

(二)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办(文逸楼703)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984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原就读学院领取并填写广州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结业换证审批表,并交回结业证书;

2、学院教务办打印成绩单,审核毕业资格;

3、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

4、学籍管理科接收各学院的换证材料,复审毕业资格;

5、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6、学校领导审批签字;

7、学籍管理科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8、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教务办领取毕业证书。

(六)备注:结业换证工作每学期一次,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

十五、补办毕业证明书

(一)办理时间:每周星期四

(二)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文清404)

(三)经办人

(四)联系电话:39366139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准备补办材料

(1)在广州日报上刊登毕业证书遗失启事,声明毕业证书原件作废,其内容包括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号码;

(2)到学校档案馆复印高考录取名册、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签领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2、将上述材料送到学籍管理科,并填写《广州大学补办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3、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4、学校领导审批签字;

5、学籍管理科制作毕业证明书;

6、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籍管理科领取毕业证明书。

(六)备注

1、毕业证明书每月补办一次;

2、补办毕业证明书要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3、往届生开具其它学历证明,参照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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