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关于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要求,我院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成立推荐工作专业审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菲菲、袁渭锟
副组长:李茂宁 李燕兴
成员:罗洁 徐志伟 周杰 张桐 刘昕 高娅娟
秘书:陈培育
二、推免生名额
我院2027年推免生名额以学校教务处下达学院的名额为准。名额的分配兼顾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学科,根据美术学、设计学参加审核同学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免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
(一)9月7日下午16:00前,学生申请时,应一并提供《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前三年学业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及竞赛、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交到学院教务办715陈培育老师,未提供或不提供视为无相应材料。(学业成绩以2026年8月31日下午16:00教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二)9月8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每位参加审核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给出审核鉴定意见和评分。
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参加审核学生的材料情况,视实际情况决定需要参加答疑的学生以便工作小组了解该生提交材料的相关情况。
推免生的甄选与确定由最后的综合评价成绩确定。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成绩占85%,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占10%,志愿服务占5%。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10%)+ 志愿服务(5%)。
附件3:院级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三)9月9日至11日,学院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推免生资格并院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9月11日,上报推免学生名单到学校教务处。
四、申报推免资格材料
材料包括:
(一)《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二)前三年(五年制本科生前四年)学习成绩单,同时提交成绩单电子版(文件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pdf”);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书复印件;
(四)获奖证明、发表文章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或拟发表文章需要提供相关录用证明材料、专利授权文件、审核后的e志愿时长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推免生候选人主要应在各学院拔尖创新班中选拔。
(三)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在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一般应在本专业前30%。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包括:
1.发表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为准),并且是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大学。
2.发明专利:以学校为第一知识产权(署名)单位,学生本人为第1完成人(或第2名序,导师为第1名序)申请并获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3.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排序前5名;二等奖排序前3名;三等奖排序前2名)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序前2名)。
(1)国家级学科竞赛范围主要包括:①A类赛事: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②B类赛事:学校立项赛事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 (A类竞赛除外)、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详见学院B类赛事)。
(2)省部级学科竞赛范围只限于: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常设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主办的常设性学科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广东省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竞赛;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普通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
(六)有转年级、休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按普通专业培养方案执行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推免,按照其所在学院的推免细则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
六、学院要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不是以广州大学名义参加的竞赛成绩和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为了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我校遴选推免生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推免生资格。
推免候选人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成绩占85%,特殊业绩和学术专长占10%,志愿服务占5%。
计算公式: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特殊业绩+学术专长+志愿服务
校级特殊业绩学术专长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详见附件一,学院可参照附件3制定院级特殊业绩学术专长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随学院实施方案一并公布。
七、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当学年度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纪处分;
(二)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
(三)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八、如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广大〔2021〕10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校级特殊业绩、学术专长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第一条 发表论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参照《广州大学职称评审自然科学期刊认定目录》、《广州大学职称评审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认定目录》),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大学的科研论文,分三个等次予以加分,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限三篇代表作。
第二条 获得发明专利加分。以学校为第一知识产权(署名)单位,学生本人为第1完成人(或第2名序,导师为第1名序)申请并获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第三条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有 A、B 两种类型,每个学生 B 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级别 | 学科竞赛赛事名称 |
A类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B类 | 学校立项赛事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 (A类竞赛除外)、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 |
赛事奖励:A类赛事获得国家级最高等奖加5分(仅计前5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40%、20%计算);次高等奖加4分(仅计前3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计算),次次高等奖加3分(仅计前2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计算)。B类赛事和省级赛事参照执行(最高不超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
第四条 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参加学科竞赛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其他活动不予加分。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合计不超5分,第三条加分合计不超5分。
第五条 志愿服务加分限定范围:参军退伍、志愿服务(含支教实习)。参军退伍学生加分不超3分,其中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退伍加3分,立三等功者退伍加2.5分,未立功退伍加2分;志愿服务加分不超2分,其中到国际组织参加志愿服务加2分,到新疆、西藏地区实习支教加2分,其他地区实习支教加1.5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i志愿服务时长最高计1分。
附件3:
院级特殊业绩学术专长和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根据《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精神,关于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志愿服务、参军入伍等的计分规则,特制定我院的细则如下:
第一条 发表论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拟录用证明相关材料,限三篇代表作。学校认定的A刊和B刊(含CSSCI检索A类和B类、A&HCI检索、SCI检索一区和二区)每篇计4分,CSSCI检索每篇计2分,北大核心每篇计1分。期刊目录详见附件2。
第二条 获得专利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广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广州大学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授权每项计2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计1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计0.5分,软件著作权授权每项计0.5分。
第三条 学科竞赛包括 A、B两种类型,具体入围赛事参照学校文件。根据我院情况,积分如下:
(1)在A类学科竞赛最高5分。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国家级二等奖计4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计3分,获得省级二等奖计2分,获得省级三等奖计1分。排名参照学校文件。
(2)在B类学科竞赛最高3分。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计2分,获得国家级二等奖计1.5分,获得国家级三等奖计1分,获得省级一等奖计1分,获得省级二等奖计0.8分,获得省级三等奖计0.5分。(仅计前3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计算)
B类学科竞赛若不设奖项级别,由推免工作小组专家评判计分,国家级1-2分,省级0.5-1分。省文联下属比赛加分遵照学科竞赛省级成果。
(3)A类和B类两项学科竞赛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其中B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第四条 以上加分,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累计不超 5 分,第三条加分累计不超 5 分。
第五条 参军和参加志愿服务及支教加分参照学校文件。学生注册 i志愿的志愿时长120志愿时长以上可加 0.5分,240 志愿时长以上可加 1 分。
第六条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以下得分数据排定先后顺序:参军入伍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科竞赛得分、发表论文得分、志愿服务得分。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委员会负责解释。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